监察审计处是在分管院领导的领导下负责全院行政监察、审计工作的职能部门。其职责范围是:
一、负责监督和检查院属各单位、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学院的决定、决议的行政活动和行政行为。
二、负责制定学院内部监察、审计工作的规章制度并贯彻执行。
三、负责受理个人和单位部门的检举、控告和申诉。
四、负责开展校内有关财务收支、基建维修、经费的使用效益、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
五、负责学院招(议)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负责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负责本部门职工的考核与聘用工作。
八、承办上级监察、审计机关批办的工作及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电话:027-84804769
邮箱:jw@mail.wspc.edu.cn
处长:雷维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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