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武装部是在院党委领导下负责国防教育与军事训练工作的职能部门。其职责范围是:
一、负责宣传、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武装工作、国防教育、学生军训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负责制定学生军训和军事理论课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在校生入伍报名和政审工作。
四、做好退伍学生复学有关工作。
五、负责预备役人员的登记、统计工作。
六、负责做好拥军优属活动和军民共建工作。
七、完成院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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